何为“非遗”?“非遗”全称非物质文化遗产。其是指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时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。尽管这称呼太雅,可其实它们都渗透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。中华五千年,流传下来的“非遗”不胜枚举。这些都是代表性的传统杰出工艺,有代表性的非文字形式的艺术、文学,突出代表民族文化认同,又因种种原因濒于失传或正在失传的文化表现形式,像古老的社火、民间剪纸、皮影戏、面花、茶叶制作技艺等。
围绕着口头文化传承下来的习俗生活,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一个充满人性活力、有着独特思维的传统,是一个具有真正文化时空含量的传统。民间文化的积淀是超越时空的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“没有书对”,全靠“口耳相传”,“人在技在,人亡技灭”,一旦一个非遗传承人去世,就意味着一项技艺少了“活”的教科书。文化的大树总是在民间的土壤里埋藏着根系,埋藏着生命的古老基因,正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出的那样,“对于许多民族,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民族基本的识别标志,是维系社区生存的生命线,是民族发展的源泉。”
为了将我国传统的文化瑰宝得以完好传承,国务院制定了“国家+省+市+县”共4级保护体系,层层上报,一般先要申报省级项目,才有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的资格。申报成功后,该技艺的传承保护单位一般为该行业技艺代表性翘楚,颁发给行业或者协会居多,单独颁发给某个企业的情况较少。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牌,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交该项目保护单位悬挂和保存。
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具有见证中华民族活的文化传统的独特价值;对维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具有重要意义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扎根于相关社区的文化传统,世代相传,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;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出色地运用传统工艺和技能,体现出了高超的水平;不仅展现中华民族文化创造力的杰出价值;更促进中华民族文化认同、增强社会凝聚力、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作用,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。保护和利用好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,对落实科学发展观,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、协调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“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”,其传承保护,意义深远。